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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年超细复合纤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第一次公告;并且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就拟建项目区域概况及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发布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要:
企业名称: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3万吨/年超细复合纤维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京市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24925万元人民币
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
占地面积:80000m2,其中绿化面积10000 m2
职工人数:全厂职工589人。
预投产期:2012年6月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排放。
2、废水污染物
项目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废冷凝水、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后排入金陵石化公司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排放
本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和消声、减振措施,车安装于具有良好隔声效果的机房内,风机采取隔声罩,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厂界稳定达标。
4、固废排放
项目废物均经合理处置。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产品政策,项目建成后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选址基本可行;拟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水、气污染物、噪声可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工艺和消耗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较先进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后,对评价区域环境污染影响不明显,事故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率较高。因此在下一步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正兴
联系电话:025-58981354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友红
联系电话:13813964793
2011年3月15日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炼油厂技术发展部
职 能:负责全厂科研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和技术引进。
合作范围:
C9、C1O芳烃的深度开发;
芳烃、非芳特种溶剂油的开发;
硫磺的深度加工等;水处理技术。
联系方式:
TEL:025-58981324
FAX:025-58981324
E-mail: lxiang@jlpec.com |